58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男人三十 > 第四十三章 女人心
  “不、不好意思。”我尴尬一笑,忙移开目光。

  “没、没事。”李美凤小脸赤红无比,显然知道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也有些不太适应。

  接下来,李美凤继续用药酒帮我消除淤青,虽然我们这样近距离非常不妥,但我还是没有再去乱想。

  李美凤家里连个像样的家电都没有,晚上也不看什么电视,当她帮我消肿完毕,就示意我躺下休息,而她打地铺,睡在了我的床边地上。

  我虽然愧疚,但是李美凤执意要我睡在床上,她说打地铺比较凉,我有伤,不能让我睡地上,而且说我是客人,哪有主人睡床,客人睡地上的。

  我拗不过她,房间里的灯一关,这一下子黑了下来,只有窗台有一缕月光照射进来。ŴŴŴ.xwbxsw.ČŐM

  这才晚上八点多就睡,对我来说极为不适,我的生物钟是晚上十一点前睡不着的,这翻来覆去,最后干脆眼睛一闭,开始思考该怎么回到滨海。

  加上昨天,我已经失踪两天了,张丹待在娘家,找我离婚也要打电话,而我手机都不在身边,她肯定找不到我,或者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我失踪,而林强和张雷,我杳无音讯两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找我。

  现在的我,身上没有什么钱,本来我出门现金就不带的,如果我要回去,看来还要问李美凤借钱。

  一想到这件事,我就感觉有些无奈,这一次我真的是够狼狈的,不仅被打的根猪头似的,还在李美凤面前出了这么大的丑,只是李美凤救我,这份情我记下了,以后情况好转,我必须要加倍报答。

  昏昏沉沉间,我突然发现一丝轻哼,不免偷眼看向床边,接着我的心跳加速了起来。

  只见李美凤仰面朝天,她双眼半眯着,表情有些迷离,并且嘴里还哼着,一双手都在被窝里。

  “陈、陈哥,陈哥。”

  李美凤虽然叫的很轻,但是夜深人静,还是被我听到了。

  不会吧,想不到李美凤居然在想男人,至于‘陈哥’,这女人难道想的是我?

  我呼吸都重了起来,现在的李美凤秀色可餐,相信如果我现在要睡在她身边,她肯定不会反对,估计会热情似火,和我体会人生的美好。

  我呸,我在想什么呢,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这么做,否则我和刚刚那个赵瘸子,和李嘉豪有什么区别,我现在还是有妇之夫,只要没有离婚,我就不会做出这等事情。

  屏蔽这一切,我不再多想,一个翻身,就睡了去。

  一晚时间一晃而过,大概是涂了药酒消肿,让我睡得非常踏实,当我醒来,已经是早上九点了。

  “陈哥,你醒啦。”李美凤笑着走进房间,她已经将地铺收拾好。

  今天的李美凤穿着一条粉色的紧身踏脚裤,上面搭配的是一件白色的羊毛衫,依旧扎着一个马尾辫。

  这种打扮看上去比较土,但是身材的显露无疑是唯美的,不得不说李美凤这种村妇有着她独特的美,独特的味道。

  “陈哥。”李美凤又叫了我一声。

  再次叫我‘陈哥’我一下子反应过来。

  “早。”我忙开口。

  “陈哥,我给你煮了稀饭,还有炒鸡蛋,你是起来吃,还是我给你端来?”李美凤欣然一笑。

  “我还是起来吃吧。”我忙起身,开始穿戴起来。

  穿好衣服,我走到电视柜前拿起一面镜子照了照,这才发现我的脸上还有红肿还有部分没有消退,这估计两三天可下不来。

  如果我现在出门,显然会被路人围观,这模样一看就是被人打得。

  “陈哥,你多住几天,等伤彻底好了再走也行。”李美凤就好像发现我的顾虑,忙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这两天也太打扰你了。”我不好意思起来。

  “怎么会,陈哥你不嫌弃我这里就行。”李美凤继续开口。

  “怎么会嫌弃,我也是农村出生,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人。”我忙解释。

  我和李美凤都是农村人,只是我后来定居城市而已,但是做人不能忘本,我从来不会因为我农村出来而在城市里低人一等,这根本就没有必要。

  稀饭配炒鸡蛋,我感觉特别美味,以前做海鲜生意时,天天吃卖剩下的海鲜反而腻了,而现在,我倒是非常享受这种伙食,或许是人一直在变的吧。

  “陈哥你们那农村怎么样?”李美凤一下子好奇起来。

  “挺好的,其实年轻人都一样,都在大城市打工。”我淡笑开口。

  “嗯嗯,真想去大城市看看。”李美凤开始向往起来。

  看着李美凤一脸的憧憬,我突然发现李美凤大早上的香汗淋漓,她脸颊的两边鬓角都有汗珠,视线一移,我这才发现李美凤穿着一双破洞布鞋,估计是大清早忙完了农活,然后做早饭给我吃的。

  “李小姐,你是早上刚刚忙完农活吗?”我问道。

  我都不知道怎么称呼李美凤,我问出这个问题,我都感觉有些称呼上的怪异。

  “陈哥,我可不是什么小姐,你要不就叫我大妹子吧,这样听起来亲切。”李美凤笑了笑,接着继续道:“早上我去田里浇地了,这玉米刚刚种下,每天都要浇水的。”

  “哦哦。”我有些恍然,接着忙拿起碗筷。

  “陈哥你就歇着吧,我来。”李美凤见到我好像要洗碗,忙几步上前,一把拿住碗筷。

  只是这一下子,她抓住了我的手,让我不免心跳加速,看了一眼。

  这并不是一双丝滑白皙的手,李美凤因为生活习惯的关系,她的手相对比较粗糙,手掌上的老茧我都能感受的到。

  我一缩手,抓了抓后脑:“大妹子,以后干完活,多涂点护手霜,然后洗完脸可以涂点嫩肤露,这样的话,皮肤会好很多,毕竟你还年轻。”

  一听我的话,李美凤‘噗嗤’一笑,她这一笑,一下子花枝乱颤起来,胸前的丰满让我不免有些愣神。

  “陈哥你真逗,我要是这样,村里人还会以为我不守妇道,他们都说化妆的女人是狐狸精,都是为了勾引男人。”

  “啊?还有这说法?”我不免惊讶起来。

  “除了大冬天怕皮肤裂涂点甘油,我们这里的女人可不会化妆。”李美凤继续说道。

  想不到护手霜和嫩肤露在这里等于化妆了,而且村里看到还会说不守妇道。

  “好吧,那年轻女孩总归涂一点吧?”我不免冒出一句。

  “那是当然,她们还是黄花大闺女,当然爱美。”李美凤一边说着,一边刷碗,那前凸后翘的身材背对着我,让我不免有些悸动。

  以前老婆在厨房刷碗,我会从后面抱住她,激动的时候,特别是刚结婚那会,还会在厨房和老婆发生那种关系。

  只是老婆已经不再是老婆了,她叫张丹,是一个出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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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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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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