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见她审视自己的眼神,恐怕是温馨温敏和他在一起的事儿被发现了!
“人生苦短啊,一转眼就是七八年的时间了。”
张煜被老两口让到了屋里坐下,几个带来的大箱子都被放在了另外一个房间里面。
“孩子,吃点水果。”
“喝茶,都是温馨带回来的,也是你给买的。确实好喝!”
老两口看着张煜的眼神就像是看着自家的姑爷一样,温莺都能够看得出来的事情,他们活了大半辈子还能够看不出来?
但是看出来又如何?
温馨也不是给张煜做小的,别管以后是否真的能够结婚,就算结婚了又如何?又有几个姑爷能够像张煜对自家女儿这么好!
两个姑娘回来都有保镖跟着,带回来的年货就有依维柯满满一车。
而且张煜父母和老两口的关系非常好,去年张煜走了以后就一直都在走动,而且还一起成立了农业合作社,以后就更是一起干活儿赚钱了!
老两口知道大女儿不满意张煜这么对待她的二妹妹,但他们对张煜是一点不满都没有,反倒是担心二女儿和张煜的关系处不好。
就算分手了,两个女儿肯定也能锦衣玉食,还能够让家里也过得非常好,但还是有个男人依靠最好不过!
张煜别管几个女人,至少他是个靠谱的主儿。
“爸……叔喜欢就行,回头我再给您邮寄。”
他只是一个爸字,即便看起来只是口误,却顿时让老温眼睛瞬间都亮了起来。
“好,哈哈,好,哈哈哈。”
温莺瞪了一眼张煜,她怀疑这个小子就是故意的,他可是个演员,而且还是演技公认很好的那种。
想要忽悠一个农村老头儿,简直不要太简单。
张煜对于温莺的眼神并不在意,而是非常自然的和老两口唠嗑,一点都不像是个大老板,而像是个非常熟悉的子侄晚辈。
张煜接了个电话,就起身告辞,很快两辆东风猛士就消失在了村口的路上。
“莺儿,以后张煜过来你别老是给人家脸色看。”
温妈非常认真的看着大女儿,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爸妈知道你是为了馨馨好,但是张煜对馨馨已经够好了,馨馨现在什么没有,光是房子就好几套,银行里面还有存款。现在的男人又有几个能够这么对待自己的媳妇儿?”
老温轻轻拍了一下大女儿的胳膊,眼神十分的温和。
“莺儿,现在时代不同了,像我和你妈那个时代的观念已经不靠谱了。现在男人愿意为你花钱的总比只是玩嘴的更靠谱。咱们不是为了钱把馨馨卖给了张煜,馨馨本来也喜欢人家啊!”
温馨却在旁边立刻不停的摇头。
“我才不喜欢他呢,是他喜欢我。好了爸妈,别讨论这个话题了,过两天你们就要挠头张煜家里来了个漂亮对象的话题了,咯咯!”
来张煜家里过年的是天工设计的美女霸道总裁赵安妮,温馨和温敏都是和她一起回来的,路上还一直都在聊天。
“你都不在乎,我们两个更无所谓。嘴长在别人脸上,说什么咱们管不着。”温妈看得很开,对这个真是不在乎。
“农村这帮老娘们儿没事儿都喜欢嚼舌根,爱特么说啥就说啥,谁舒服谁遭罪自己都心里明白,咱们不去争竞那些没用的虚名。”老温继续笑着和老板闺女干活儿。
啥都忙活完了,回到屋里温敏就好奇的打开了几个大箱子。
顿时,全家人都是一阵惊叹。
每个大箱子里面都是满满的干货,就连每个人两套衣服都是看着就很贵很好的那种,还有手表手机首饰和金条。
没错儿,就是金条!
“我天,这么多金条,姐夫真是舍得花钱。”温敏立刻就把自己的一盒子金条给收了起来,然后端详着姐夫给自己买的黄金手镯和翡翠手镯。
都非常合适,而且还非常好看。
“最贵的其实是手表,这都是江诗丹顿,每一块最少都要三十万以上。”
温莺在深市那边做的就是珠宝设计的工作,对于奢侈品非常熟悉,所以知道张煜是多么的舍得花钱。
“二妹的这个翡翠手镯最贵,至少要二十多万,吊坠要十多万,耳环要十多万,小妹的差一点但是也没差多少。”ŴŴŴ.xwbxsw.ČŐM
温莺再次露出复杂的神色,她看出来不止二妹和张煜在一起了,恐怕小妹也是如此。
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小妹做梦的时候发出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还念叨着什么姐夫坏蛋,爸爸讨厌。
温莺虽然还是个大姑娘,但也非常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反倒是温馨并没有这样,说起张煜都是毫不避讳!
“那是肯定了,小老婆也是老婆,咯咯。”温馨开着玩笑,但也不只是开玩笑。
温敏和张煜在一起就是她的怂恿和撮合,因为妹妹本来就非常喜欢张煜,她不过就是顺水推舟而已。
她们两个回来的前一晚,张煜也在太平花园留宿!
温敏脸蛋红透了,白了二姐一眼,伶牙俐齿的她却什么都没说。
“这孩子太能花钱了,馨馨,你没事儿要好好的说说他,再有钱也不能够这么干啊。”
温妈有些担心,并没有非常的高兴。
“是啊馨馨,你说的话我觉得张煜能够听进去,再有钱还是要节省一点,毕竟赚钱不易花钱太快了!”
老温是把张煜当成自家姑爷看的,所以会设身处地的为他考虑。
温馨笑着点头,她虽然告诉父母张煜在京城和魔都给自己买了大房子,却没有告诉父母,张煜现在究竟是多么有钱。
她们团队从海外回来的时候,光是她和顾流年就给张煜在港股和美股市场上又赚了十多个小目标。
而且,张煜收购的德沃电子和另外一个电子厂,合作开发的手机品牌已经开始在国内市场进行了试水。
只是短短半个月,就已经卖了一万多台!
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肯定会在国内手机上占据一席之地的存在!
这个手机的品牌名叫king,中文名为皇尊。
走的是高端路线,配置高性能好,最低三万八千八最高八万八千八!
通过张煜这边全方位的宣传,再加上他作为形象代言人自己也用皇尊顶配,所以反倒是八万八卖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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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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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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