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户照射进来,照亮昏暗的房间。
房间非常凌乱。
地上丢满了食品的包装袋和各种酒、饮料的瓶子。
屋里的人像是已经很久没有出门。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气味。
杨霄和曲星明把一个身穿睡衣,头发蓬松的男人按在地上,他依然在不停地挣扎,手里握着一把十几公分的尖刀。
阳光照射在男人的脸上,他赶紧闭上眼睛,把头转到背光的一边。
好险!
这小子已经做好了拼命的准备。
如果不是杨霄反应快,在他举起尖刀前把他按住,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叮当!
毛安平一脚踩在男人的手腕上,尖刀掉到地上。
几人合力给男人戴上手铐。
杨霄单膝跪在男人的背上,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脸重新扭到正对窗户的方向,问道:
“叫什么名字?”
“冯良才。”男人沙哑的喉咙里蹦出一个名字。
“是他,带走!”
杨霄站起身来,拉动枪栓退膛,然后关上手枪的保险,把手枪插回到枪套的。
他看到刀身反射的寒光,差点就开枪了。
在手指扣动扳机前,左手抓住了冯良才持刀的手。
否则这个时候冯良才已经被当场击毙。
“让开!让开!”
毛安平和潘阳托着冯良才冲下宿舍楼,把他丢进早已经停在楼下的警车。
呜呜!
警车拉响警笛,飞快地冲出蓝光电缆厂。
案子还没有结束。
冯良才跟警方的对抗还在继续。
审讯室里,冯良才不但被戴上了手铐,还戴上了脚镣,他一脸不服地冷笑道:
“算你们运气好!
我早就想好了,拼着被你们打死,也要拖两个垫背的。”
温铁军亲自出面审讯冯良才,说道:
“冯良才,你既然在这里,就说明你罪有应得!
咱们不要再说什么狠话了,你是个聪明人,应该很清楚自己犯的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像个爷们,交代清楚罪行。”
冯良才抬起头,瞥了一眼温红军,把目光落到杨霄的身上,问道:
“第一个冲进门的是你?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死我?”
“就凭你?还不配我用枪!”杨霄毫不示弱地与冯良才对视。
冯良才盯着杨霄,最后还是低下头来,说道:
“算你厉害!
我承认,刘宗保和李芳都是我杀的,你们还想知道什么?”
温红军和杨霄坐到审讯桌前,童然在一旁记录,杨霄问道:
“为什么盗卖电缆?”
“因为钱呗!”冯良才呲笑一声,反问道:
“不是为了钱,还能为了什么?
在外面欠了赌债,债主追得紧,实在没办法了。
那些电缆放在库房就是废铜烂铁,不如想办法卖了还债。”
冯良才交代的罪行与古建的口供相同,他和刘宗保夫妇合谋,拖古建下水,四人盗卖了问题电缆。
面对厂保卫科的追查,冯良才杀死了刘宗保,想要来个死无对证。
现在刑侦支队的同志正在根据古建的交代,在山中挖掘被掩埋的刘宗保尸体。
计划本来很成功。
保卫科的人找不到刘宗保,事情查不下去了,怀疑跟包军有关,厂里不想事情闹大,果然就不再追查。
如果没有后来李芳的事情,这件事可能刘宗保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说说李芳吧,你为什么要杀她?”
杨霄的问题让冯良才脸色一变,咬牙切齿地说道:
“那娘们找死!
我让古建给她带话,说刘宗保正在被查,逃到外地躲风头去了。
她要是老老实实在家带孩子,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她居然跑厂里来了,让我再给她三万,不然就去厂长那里告发我!
你们说,我能让她活嘛!
开始的时候我没想杀她,让她在宿舍里住了一天,可是她越闹越凶,那就怪不得我了!”
冯良才在311宿舍杀死李芳。
然后趁着夜色把她的尸体带到大礼堂后台的厕所里,在那里完成了分尸。
然后把尸块放在一辆三轮车里,从宿舍后面的围墙缺口离厂,完成抛尸的行为。
其中部分尸块丢进了中央公园的湖里。
至于那双白色的皮鞋,也是冯良才丢到中央公园垃圾桶里的,不过与抛尸不是同一时间,而是在几天后。
这双鞋遗落在311宿舍里。
冯良才用袋子装着,准备出门随便找个地方丢了,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与蓝光电缆厂距离不远的中央公园,看到平静的湖面没有任何异常,就随手丢在了垃圾桶里。
这双鞋成为确定死者身份的关键。
根据冯良才的交代,温红军让支队刑警出发,寻找其余尸块。
案件到此真相大白。
对冯良才的审讯也进入了尾声。
杨霄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盗卖电缆嫁祸给包军。
杀李芳嫁祸给刘宗保。
以你的想法,任何可能暴露的人都得死,为什么留下古建?”
冯良才再次抬起头来,瞪着一双阴郁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杨霄,扯动嘴角露出一丝阴恻恻地冷笑,吐出最后两个字:ŴŴŴ.xwbxsw.ČŐM
“你猜?”
杨霄站起身来,走到审讯室的门口时停住脚步,转身轻蔑地笑道:
“你没时间啦!”
冯良才听到杨霄一语双关的话,脸上的冷笑僵固。
是呀,他没时间!
就像他来不及举起刀一样,警察的行动总是快他一步。
古建之所以没死,是冯良才没来得及下手。
冯良才盗卖电缆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经过周密的计划。
首先就是把古建拖下水,拿到包军亲笔签名和盖章的销售合同,把盗卖电缆的事嫁祸到包军的头上。
因为包军是冯良才的领导。
在工作中冯良才感觉自己处处被包军针对,这样做除了能够转移调查人员的视线,还能整包军。
其次整个交易过程都是刘宗保出面,冯良才早就想好要杀人灭口。
只要刘宗保死了,盗卖电缆的事就死无对证,包军百口莫辩,只能背下盗卖电缆的黑锅。
冯良才到最后也没有说实话。
杀李芳也不是意外。
即便李芳不去找冯良才,以他们盗卖电缆的事相要挟,冯良才也会找机会杀死李芳。
冯良才早就准备好了一封信,把李芳的死推到刘宗保的身上。
意外的是李芳死在了蓝光厂里。
为了掩盖罪行和转运尸体,才有了分尸的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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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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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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