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千二百二十九章
这个场景时代的纸质书籍不但没有没落,正版书籍还仍然不便宜,有的书籍比过去定价要高,书籍一直在流通,精装版的图书有收藏价值。
很多人的家里会存放纸质书籍,有的人在房车里还放几本书,即使不读,也放着当装饰品。
即使场景时代的科技已经很发达,人类还是没有抛弃进步阶梯的书籍,虽然书籍绝大多数都已电子化保存,连一些上古文档都已上传到网络共享,但纸质书籍传了几千年,人们还是挺习惯生活中有纸质书籍的,连陶器石板竹简帛书麻纸等的复制品都有人收藏(原品为文物,大多保存在各国博物馆和部分人文遗迹景点区等长期保留)。
很多国家的人依然尊重一些伟大的艺术家科学家等,以他们的名字和作品命名很多事物,比如街道店名,甚至星球别名。星球有公用编号,但如果别号用的名人名字,大众用的习惯,时间长了,大家不念编号,就念别名来命名星球。
有的角色的名字和事迹,像夜空中的星辰一样闪亮,光辉璀璨数千年,那些故事仍然存在,一些经典的相关作品也有部分保留。
很多地方,包括太空基地城卫星城,仍保留一些纸质用品,像重要文档资料,大多有一份纸质资料备档。循环纸的出现,为纸质用品的保留做出很大贡献,自古相传的唯有书读高,读纸质的实体书仍然是有品味的一种体现。
多个时代的珍品书籍已经成为价格不菲的收藏品,是一种价值较高的古董类书籍。把好书当做废品纸张,这个场景时代早就没有这种可怕的现象,优质信息的纸质书籍是有一定价值的。
“你怎么来图书馆了?有什么书籍要借阅来看?不会是古代经典诗词大全吧?看看你努力写的诗词,与收编录册的千古好诗佳作有多大差距,哈哈。”林启晟说着不中听的话,他还乐了。可他也也不想他自己,我看他也就能写出儿歌水平的诗词,还好意思说别人?我写的诗词水平再不济,也肯定能达到高中毕业的文笔水平。
看他笑的欢,我说我起码能写出古言体长篇词赋,中秋庆节诗词虽然简单,但也有些韵律。林启晟你有本事你写!我真的应当看看你的文采水平,写的好不好,都可以收录到星莲故事的正章文字里。
林启晟晃了晃头,他没说话,反正我不会为他替写诗词,他要写自己写,不写拉倒,写不出什么诗词,还嘲讽别人写的诗词不怎么样!这种行为,像有些键盘侠,自己不怎么样,还总说别人不好,好像说别人不好,自己不怎么样的能好起来一样。
我把联排书桌上部的一排白色护眼灯调的亮一些,我让林启晟坐其他位置,这个大堂有的是座位,他却挨着我不走,没有间隔座位。
“来图书馆场景,是想到我初中上学,那个学校有图书馆,估计能容纳千人,在学校配置里,那个图书馆面积算比较大的。上的初中三年,我中午和下午放学常去那个图书馆。写写作业,看看书本,想些自己的事情。十几岁的少年想法很简单的,却也有点奇思妙想和青春情绪,现在想想,那时还挺懵懂可爱的。”
“你来这个场景肯定有事情要聊,你可以去原版场景。”林启晟看着我,而我摇了摇头,说就在这边,不是原版场景,是时代场景的一个大型建筑,比那个学校图书馆大很多。
这个图书馆庄重大气,一些地方,有些科技感,我喜欢升级优化后的一些事物,所以我用千变万化的任意升级的幻忆系统,而此生的原版记忆系统只是资料保留。
“林启晟,我那时很简单,外地来大城市学习的一个借读生。因为我那时是个小胖墩,班里有男生女生霸凌欺负人,连外班和其他年纪的某些很讨厌的人都认为我不好,它们说些难听的话。我不觉得我丑,我觉得他们有些人是真的内在丑陋,而且言语恶毒。上了初中,我的学习成绩不如以前,念得初中是重点名校,班里学习好的人挺多,这让我有些落差,和班里同学相处不睦,我挺孤立的,逐渐变得自己一个人在课下活动,缺少和同学之间的一些交流。如果那时谁对我好一点点,我外在就算不表现,内在也会觉得挺感谢的,因为在那个地方上学,对我好的人真的很少。我有次在教室,把喝过的还有水的矿泉水瓶,对着窗台的阳光照,我静静的看着明媚阳光下通透亮泽的动态水流,在水瓶里轻缓流荡。我在中午休息的时候,只是自己看,并没有影响别人,可有个戴眼镜的女同学说我也能这样,觉得我不配有这样的忧伤气质。虽然我那时是个小胖子,但穿着干净的校服,场景就算不美,也不难看,是有的人的心态有问题。有些时候,罪恶不分年龄,不要以为年纪少就没有坏人,我此生对此深有体会。在我的故事里,惩罚不分年龄多少,这才公平。就像那个女同学有次扔我的油笔到垃圾桶,有的同学看到,这样故意欺负人的事情,却认为这是我的错,让成绩和人品这么好的女同学把我的笔直接扔了,有些人认为错都在于我。有段时间,这个女同学,坐在我的后方座位,踩我的裤子,因为那时冬天雪化地脏,把我裤子踩黑了,戴眼镜的女班主任惊讶的问我怎么弄的?我说裤子是被人踩脏的,班主任在课堂看着我身后的女同学,这人学习成绩如此名列前茅,是保送这所重点中学的高中部的,也许犯了错,好像也不算什么,老师会私下里和同学说别理我就是了。我和这个女同学有些过节,但不应当有这么大的仇怨,我有时拿她作业抄,也说过一些事,是我不好,但这人不应该把别人的裤子踩的那样脏,君子动口不动手。夏天,我有时会拿鲜花精油点到校服上,还喷花露水,遮盖汗味。班里黑皮肤的一个女生,说我长的这么丑,还把衣服整的这么香,不如把香水给这人用,可我为什么要给骂我的人好处?我小学的时候也碰过多个这样可恨的人,它们对你不好,欺负你,还觉得你得对它们好,再任由它们欺负,这种人很可恶的。这个黑脸如墨的女生,有次我在学校操场跑步的时候,这人向接我放学的我妈告状,说我取外号,可班里蜂窝煤的外号不是我取的,我只是说别人说的形容词。我妈有次接我放学,她没找到我,她和别的同学说,看没看到一个胖胖的傻傻的高个男孩?同学说这人向来我行我素,很少与他们一起行动。我初一的时候,被迫参与一次拔河比赛,我不想参与,只是体重沉,被同学鼓动着参赛,我不擅长运动,拔河的对方还有人穿钉鞋,即使我体重很沉,还是难挡对方拔河拔的力道大,输了比赛,我不是故意的。有个卷毛长头发的高个女同学在教学楼的楼道见到我就说还敢回来啊?我没理这人,我不回班级回哪里?就像有人问你为什么回来?但家在那边,当然得回去了。不能因为我输了比赛,就不让回班级了,所以我往后很少参与集体比赛,不想担失败的责任,我只能做我能做到的事情。”人的一生,会因为一些经历,而产生一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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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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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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