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PPK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M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M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M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有强大威力的自动武器,毕竟和当年的希瑞克燧发手枪比起来,现在参与大唐集团手枪竞标实验的手枪,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鲁格手枪事实上也有样枪被制造出来,不过这种开火的时候不那么稳定的手枪,韦斯并不喜欢。
虽然价格昂贵,而且使用了许多新的技术,可鲁格手枪的固有缺陷依旧很多,很难与更稳定的PPK与M1911竞争。
事实上哪怕是三德子时代,普鲁士的贵族军官们佩戴鲁格手枪的也不太多,大多数鲁格手枪都被留给了警察和二线部队……毕竟战场环境太差了,这种金贵的手枪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里,1910年前后,诞生了太多太多性能优秀的手枪了。
杰克和比利时都有不错的设计,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和杰克的CZ手枪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实验室里,这些手枪也都被能工巧匠们复制了出来,用来测试每一种手枪的极限性能。
最终,M1911手枪和PPK手枪成了唐陌比较青睐的半自动手枪,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驳壳枪,就被当成了异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货们去了。
毕竟,谁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来的自动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纪都没有大规模普及的自动手枪,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
那种和乌兹冲锋枪一个大小,结果近战威力却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枪的唯一亮点,就是中距离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枪来确实非常远,尤其是在安装了枪套客串的枪托之后,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装了枪托,这种自动手枪就基本上和冲锋枪差不多一样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枪……
这也是性能在手枪里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动手枪,只有在华夏战场上大放异彩的主要原因——这里没有冲锋枪!
所以,华夏是毛瑟自动手枪的天然优势战场,这是环境造成的,并不是这种武器本身的性能优异。
因此这种武器并非不可替代,相反这种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产正经的冲锋枪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种手枪我还没想好怎么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着阳光舒服的晒在他的身上,开口问韦斯道。
韦斯想了想,开口回答了唐陌的问题:“其实,我更喜欢能解决问题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欢大的。”唐陌不怀好意的调侃了一句。
韦斯一脸坏笑的乐了两下,然后才开口说道:“那就算我给这支枪命名了。”
他掂量了两下手里的M1911,给这支异世界的手枪命名成了S4,而PPK手枪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S5型半自动手枪。
瞬间,他就更喜欢S4手枪了,毕竟这是他命名的手枪,越看越是喜欢。
唐陌却坏坏的笑着,对着旁边端着盘子的随从招了招手:“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吧!”
那名侍从赶紧上前,把手里盖着白布的盘子递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没有立刻掀开白布,而是看向韦斯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笑话吗?”
“哪个?”韦斯努力的回忆着唐陌给他讲过的各种各样的黄色笑话。
“十步之内,拳快的那个……”唐陌知道韦斯肯定是想歪了,于是提醒道。
韦斯一愣,然后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着揭开了那个托盘,让里面的东西呈现在了韦斯的面前:“现在,准不准的,已经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为自己的部队选择并不是德国的MP系列冲锋枪,因为他喜欢另外一种——美国的汤姆森冲锋枪。
这是一种略显复杂,但是综合性能还不错的冲锋枪,不过唐陌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曾经反复的出现在一些黑帮的电影里面。
芝加哥打字机,藏在提琴的盒子里被穿着黑西装的杀手拎着到处走的画面,看起来非常有感觉。
当然了,唐陌直接制造出来的它的改进型——没有前置握把,只有横置护木的美军军方版本。
这种武器诞生于1928年前后,所以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相比起来,德国更好的MP-38冲锋枪就要晚上许多。
其实从性能与契合度上来讲,唐陌是想选择MP-38冲锋枪的,因为它的制作工艺更先进,精准度更高,在其他性能表现上也更好。
别的先不提,就是德国冲锋枪更够折叠这一点,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于携带的武器。
只不过,在唐陌犹豫究竟应该选择哪种武器更好一些的时候,另一个因素左右了他的选择:子弹!
唐陌已经决定量产M1911手枪,或者说是改进型的M1911A1手枪,可这种手枪的子弹是11.43毫米口径的。
另一种唐陌比较喜欢的PPK手枪,它使用的子弹是7.65毫米口径子弹——是的,又一种全新的子弹。
而唐陌的安全部队的士兵使用的步枪子弹是8毫米口径的步枪弹,这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金属定装弹。
与此同时,大唐集团生产的马克沁重机枪的口径也是11.43毫米的弹药。
这就让唐陌陷入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纠结之中:他的子弹口径实在是太多,太杂了。
如果再生产使用9毫米口径手枪弹的MP-38冲锋枪,那他就不得不再开一条生产9毫米口径手枪弹的生产线。
加上现有的子弹生产线,大唐集团要同时生产6种不同口径型号长短的子弹:点四五口径(11.43)的手枪弹、点三二口径(7.65)的手枪子弹、9毫米口径手枪弹、8毫米(7.92)口径步枪弹、点四五口径(11.43)机枪子弹,还有针发枪的纸壳定装弹……58尒説蛧
这是唐陌,或者说大唐集团不愿意接受的。
所以唐陌不得不有意识的削减自己子弹的型号,以此来缩减自己的生产线,并且简化部队的后勤补给。
事实上武器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延续性的,唐陌在左轮手枪上选取了比较先进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于是就把子弹的口径选定在了点四五(11.43)上。
于是接下来,M1911手枪的子弹同样也是点四五,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唐陌的子弹生产。
所以,在冲锋枪的选择上,唐陌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放弃了他更看好的MP-38冲锋枪,转而选取了芝加哥打字机,汤姆森冲锋枪。
尽管这种武器并不尽如人意,可总归也是一种非常成熟而且有效的武器。如果说这种武器的缺点是笨重和昂贵的话,这在如今这个时代根本完全不是问题。
这种武器只是用来装备唐陌的安全部队的,因此唐陌也就更愿意简化一下,让新的冲锋枪使用现有的子弹。
因此,当唐陌掀开了那块白布的时候,韦斯看到的,就是一支制作精美的汤姆森冲锋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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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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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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